关于开展2016年度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文件
嘉建协(2016)002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嘉兴市建筑工程
“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筑业行业协会:
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现就2016年度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应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竣工,在申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
二、申报时间:为了与申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相衔接,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申报资料必须在2016年2月21日前送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135号东七楼),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县(市、区)建筑业行业协会要严格按照《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6年)》(见附件1)申报条件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未获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
2.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在二年内不得申报嘉兴市“南湖杯”奖(优质工程);
3.工程虽已竣工但未投入使用的;
4.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中因发生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挂靠、违法分包等问题,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
5.工程建设中存在因商业贿赂受到刑事处罚的;
6.严重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规则,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7.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申报资料要求见附件2。
附件:
1.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6年)。
2.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资料要求。
3.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2016年)申报表。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申报 南湖杯奖 通知
抄送: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共印份 2016年1月21日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