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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嘉兴市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30
           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文件


                       嘉市政协 [2016] 012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嘉兴市优秀市政工程
                    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分局)、园林市政局、协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嘉兴市优秀市政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嘉兴市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工作,请你们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把申报材料报至协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汇总初审,评委会评议审定,经公示后发文表彰。
   联系人: 张玉升 联系电话:82873956
   戴建德 联系电话:82080149

   附件:嘉兴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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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关于 评选 优秀项目经理 通知
抄送:嘉兴市园林市政局
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 2016年11月28日 共印25份

附:
嘉兴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市政施工项目管理规范化,加快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整体素质和施工项目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效益地进行市政工程建设,以适应行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参照国家、省市政行业协会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嘉兴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是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设定的奖项。每年评选一次,由各施工企业申报,各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推荐,市属施工企业可直接向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申报。
第 二 章 评 选 范 围
第三条 申报评选嘉兴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的企业,应是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的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可在参评的同时提出书面入会申请)。
第四条 参评嘉兴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的申报人员必须从事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的项目经理。
第 三 章 评 选 条 件
第五条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六条 具有市政工程建造师二级以上的项目经理资质的在岗项目经理。
第七条 在完成的工程项目中,至少有一项工程的工程量达到500万元以上,但工程具有特殊的社会意义和工艺结构的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 工程质量管理好:近三年来至少获得一项县(市、区)级及以上的工程质量奖。
第九条 施工现场管理好: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注重环境保护,没有发生工程建设较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第十条 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成本核算,有效地控制工程建筑成本,有明显的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 近三年内申报人无建设工程市场行为不良记录。
第十二条 自觉参加市政工程行业项目经理的继续教育,重视知识更新,并经考试取得证书。
第四章 推荐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和市属市政企业,按本办法第三章所列条件,从本地企业中组织推荐或申报。
第十四条 推荐或申报须填写《嘉兴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表中优秀事迹一栏应结合推荐条件如实填报,并附有事迹材料。
第十五条 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并提出嘉兴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候选人名单,提请评审委员会评议审定。
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由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县(市、区)行业管理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协会会长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到会参加评审的委员人数必须达到全体会员数的2/3,投票活动才有效,被评审人须获得出席到会的评委2/3赞成票的为通过。
第十七条 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秘书处负责对获得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书面和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协会正式发文公布嘉兴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获奖名单。
第 五 章 奖 励
第十八条 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向嘉兴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嘉兴建筑业》上通报表彰。
第十九条 优秀项目经理所在企业可另行对其奖励,奖励办法由企业自行制定。
第 六 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凡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嘉兴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和奖牌,并建议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关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