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通讯形式召开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5
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文件
嘉市政协(2024)08号
关于以通讯形式召开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的通知
各常务理事:
根据协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的规定。
现将“浙江欧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晟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入会企业情况表》发给你们请予审议。
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
2024年8月5日
抄送: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兴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 2024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