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6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文件
嘉建协[2016] 053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
评审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切实提高我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统一我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测方法和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建〔2016〕9号《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嘉兴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补充规定》,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嘉兴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补充规定
附件
嘉兴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补充规定
第一条 申报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的工程结构实体检测应按现行规范并结合嘉建〔2016〕9号文件要求,且合格率必须达到90%,最大偏差值<1.5倍允许偏差。
第二条 对重要性(大跨、悬挑、预应力)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构件数量的50%抽取。
第三条 砌筑砂浆强度检验应包含承重结构砌体和非承重结构砌体。
第四条 优质结构工程的实体检测应实行一次检测制度,经第一次检测不符合要求后进行整改处理复查的工程,不得申报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
第五条 本补充规定自2017年1月15日起实施。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优质结构 评审 办法 补充 通知
抄送: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共印100份 2016年12月23日
嘉建协[2016] 053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
评审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切实提高我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统一我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测方法和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建〔2016〕9号《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嘉兴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补充规定》,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嘉兴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补充规定
附件
嘉兴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补充规定
第一条 申报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的工程结构实体检测应按现行规范并结合嘉建〔2016〕9号文件要求,且合格率必须达到90%,最大偏差值<1.5倍允许偏差。
第二条 对重要性(大跨、悬挑、预应力)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构件数量的50%抽取。
第三条 砌筑砂浆强度检验应包含承重结构砌体和非承重结构砌体。
第四条 优质结构工程的实体检测应实行一次检测制度,经第一次检测不符合要求后进行整改处理复查的工程,不得申报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
第五条 本补充规定自2017年1月15日起实施。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优质结构 评审 办法 补充 通知
抄送: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共印100份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