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2015年度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文件
嘉市政协(2014)018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
(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林市政局、城建处、协会及相关企业:
根据《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现就2015年度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的项目应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竣工,在申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
二、为了与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省市政金奖申报工作相衔接,2015年度的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申报资料必须在2015年2月10日前送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会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切实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2015年度嘉兴市优质工程评审工作。
四、2015年度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资料由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统一收集、汇总后送市政工程协会;市属工程由申报单位直接送市政工程协会。
附件一:《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附件二:2015年度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申报资料要求
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申报 南湖杯奖 通知
抄送:嘉兴市园林市政局
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 共印25份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一:《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doc
附件二:2015年度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申报资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