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建协 [2016]7号、[2016]16号文件的通知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文件
嘉建协[2016]023号
关于转发浙建协 [2016]7号、[2016]16号
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建协[2016]7号文件《关于开展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年审的通知》和浙建协[2016]16号文件《关于申报2015年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精神组织好本辖区企业的年审及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诚信企业年审
1、凡以前年度获得浙江省诚信企业的单位,必须参加二年一度的年审。
2、参加年审的企业必须填写《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年审申报表》。
3、经县(市、区)建协提出初审意见后,统一报市建协审核,再报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4、目前嘉兴市建筑业企业获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的有34家,请各县(市、区)建协务必将年审资料在2016年4月18日前报送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签署意见。
二、申报2015年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
1、申报单位必须真实填写《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申报表》。
2、各县(市、区)建协对申报2015年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的资料进行核查,认为真实有效后统一报市建协,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27日。
3、申报2015年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的单位必须是嘉兴市建筑业诚信企业。
附: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建协[2016]7号、
[2016]16号文件
附件1.pdf 附件2.pdf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0一六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转发 浙建协 [2016]7号、[2016]16号文件
抄送: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市工商联、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共印30份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