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优质工程)申报细则》的通知
嘉兴市市政行业协会文件
嘉市政协(2023)005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优质工程)申报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协会、有关市政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南湖杯(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促进市政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建立与完善行业质量水平评价的标准。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根据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南湖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嘉建【2023】3号)的精神,制定了《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优质工程)申报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
2023年3月23日
抄送: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兴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建交局
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 2023年 3 月 23 日印发
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优质工程)申报细则
(2023年度)
一 、申报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南湖杯”)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审批手续齐全,且建成后具有生产和独立使用功能。
二、 申报南湖杯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创优目标明确,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2、 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节能环保的规定;
3、 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工程设计、施工 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市内领先水平,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的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应当达到“优良”标准,并获得县(市、区)级的优质工程或嘉兴市本级的优秀工程;
4、工程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经过使用未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本专业市内先进水平;
5、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真实、完整;
6、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具有市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被评定为嘉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7、 无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8、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和智能建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4项;
9、 申报南湖杯的项目必须为优质结构工程,并已获得嘉兴市市政工程优质结构奖。
三、 申报南湖杯的项目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建设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
2、建设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3、建设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的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风格独具特色、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四、 申报南湖杯的项目划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原则上以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或施工许可证为标准,不得人为地任意分割或合并,以确保工程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完整性;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一个或连续多个站点、区间进行申报。
2、条状建筑因超长而设置变形缝的不论有几个单元组成,均应视作一个单位工程;主(塔)楼与裙房相连,不论是否设置变形缝,应视作一个单位工程。
3、对含大型枢纽、复杂互通、特大桥梁、高架桥、长隧道等多种类型或具有多种功能的复杂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一个或连续多个施工标段进行申报。
五、申报南湖杯项目的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嘉兴市内注册或已办理进省备案手续的建筑市政施工企业;
2、 承建单位:
(1)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是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3)当有多个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信息存在两家以上(含两家)主要承建单位的,应采取联合方式申报;
3、 主要参建单位除工程规模超过1亿且施工难度较高、施工工艺复杂的大型工程外, 一项工程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单位,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与主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完成的建安合同造价占总建安合同造价10%以上或建安合同造价在300万元以上;
(3)被评定为县(市、区)级最高质量奖参建单位和嘉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参建单位。
六、本《细则》自2023年3月25日起施行。
七、本《细则》由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