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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协内部管理补充细则

发布时间:2022-04-29

市建协内部管理补充细则

0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根据当前国家对社会组织的重视和规范化管理要求,同时结合行业自律管理的原则,针对市建协目前内部管理的现状,根据原有《协会秘书长工作分工》制度,特补充如下实操细则。

一、规范采购行为,努力形成协会集采模式,以规范有序、保质保量核算采购成本。凡是协会开展各类活动,需要采办相应物品或预订会场(场所)或借用企业会议室(场所)的,首先由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商总体活动方案,再有分管行政副秘书长具体计划测算所需物品或费用开支,然后列清单报秘书长审批,由秘书长签署审批意见,再由行政副秘书长负责落实物品采办或预订会场(场所)等保障工作。相关人员给予必要配合。

二、协会所有、支必须统一由协会财务管理人员经办(包括现金收、支),其他协会工作人员不能留置或保管协会现金。协会会计和出纳相互间的工作要起到互通和监管作用,防范和及时避免财务风险。

三、因协会组织活动,企业或项目人员有现金交到协会非出纳人员手中的,要及时交到协会出纳手中,并由出纳出具相应的收据凭证给交费单位

四、须支付专家或聘请老师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费用等要统一作事前计划申报,经秘书长审核、会长审批后由秘书长协调财务安排资金后方能支付。

五、协会组织开展活动的,条线分管秘书长负责在活动结束后的两天内起草并提交活动信息稿,以及时反映协会工作动态。凡需派员参加省建协或建筑时报等组织的信息通联表彰会议(活动)或相关通联培训的,由分管副秘书长提出参会人员建议名单,报秘书长审批。

六、需要租用、借用企业场所且要支付费用的,须提前申请并经秘书长审批同意。今后凡协会支付租(借)会议(活动)场所,需要费用开支的,不管金额大小,全部对公支付。

七、协会内部人员月度工资或津贴发放,员工福利(含实物)、奖金发放必须保持合规且帐目清楚。财务人员有权向秘书处领导提出意见,以便及时纠正、制止协会违规之收入或开支。所有收支必须保持合法合规。

八、如协会需要采购的工作用物资(品),应先由综合部负责填报《物资采购申请表》,然后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确认,再报秘书长审批。综合部根据审批清单按需采办。对存量物品在年底年初要进行盘存一次,制表登记在册。以方便下年度的物品采办。此项工作有分管行政副秘书长负责。

九、出纳要善于安排好现金的收与支,财务保险箱内尽量少放现金,除有开支(发放)现金的情况外,存放现金不超1万元。现金存放多了既不安全又减少了银行利息。财务每月要进行一次现金盘库,并形成盘库表。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要强化节约意识,不能大手大脚,注意节电节水,节约每一张纸、每一支笔。

本件经秘书处全体成员季度会议讨论修改并通过,自二0二二年五月起生效执行。

 

附件:《物资采购请审单》


请审单下载:物资采购请审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