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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南湖红船划桨护航”征文活动一等奖作品

发布时间:2021-07-23

青春岁月永不悔,不忘初心谱篇章

 

初心不改,无悔

2010年,我于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律专业毕业,怀揣着一颗惴惴的心踏出校门。为了更有竞争力,也更有底气,我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之后,又经母校华政推荐,前往新加坡国立大学继续进修国际商法。

这之后硕士生涯结束,我再次来到了人生的分岔路口,一面是很好的就业去向且待遇优厚,另一面是荣归故土的骄傲,况且当时家乡正在建设当中,出于对故土的留恋和家庭的考虑,最终我毅然选择回“嘉”,操持起律师的这份事业。

执业初期,这份“骄傲”可谓当头一棒。由于嘉兴本土的特点,我的语言优势以及在国外学到的英美法理论都难以发挥,似乎大家又回到了同样的起点、同一条赛道,那时候我基本上什么类型的案件都接,磕磕碰碰,靠着两条腿风里来雨里去,慢慢有了一些稳定的客户,但执业瓶颈也愈发明显,眉毛胡子一把抓,看上去似乎都懂,其实都没搞明白,常感如履薄冰。前面的路该怎么走,是继续万金油,还是另辟蹊径,我又迈向选择。

2016年的时候,这种生活在恩师的提点下撕开了一个口子,我成功办理了几起嘉兴市范围内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似乎看到了另一种可能性或说机遇。我也回想起当年填写高考志愿时对同济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的念想和遗憾,内心仿佛感受到了那个“念念不忘必有回响”的召唤。生命中的偶然与必然早已预埋在那里,冥冥之中我就是要回到建筑业的领域,兜兜转转5年,我终是真正对上了自己的频道,开始认准工程专业这条路。

这之后,我开始做减法,有序地放弃与建设工程纠纷无关的一些业务,用更多的时间去深耕专业领域的东西。舍得,有舍才有得,一头沉下去,一头就会浮上来。 诚然,建设工程法律人的这条路不好走,有时候做了所有努力后还是会发现很被动,这个时候问自己后悔吗?我并不后悔,不后悔当时的选择,人生本无悔,不悔回到家乡,不悔莽莽撞撞摸索的五年,更不悔投身建筑行业的决心……人生本是摸着石头过河,压抑着苦涩又总是锵锵热血,很多热血是冲动的、愚笨的,但最终是没有对错的,毅然去做出一个个选择,不要犹豫,认准一条路死磕到底,就像我毅然要做一名建筑行业的"律政先锋",匆匆岁月皆是篇章。

 

披荆斩棘,前进

工程纠纷,是典型的跨学科项目,除了法律和判例,还必须要了解工程项目管理和造价,否则案子办不精,也办不准。2019年起,我开始较为系统地学习二级建造师的教材。每次与建企高管或者承包人聊完案子后,我都一定会拉着他们求教施工工艺或者造价问题,久而久之,积累了不少建筑专业知识,办案子也越来越有底气。

2020年,我被推荐为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业务平台,法专委的会员们都是嘉兴市范围内有名的工程律师以及企业法务,通过这一平台,我又结交到很多志同道合的建工法律人。我们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之间亦师亦友,氛围融洽,这也为我们更好地服务于建协法专委发挥了作用。我也非常珍惜这个机会,因此认认真真地完成每一项工作,唯愿不负众人、不忘初心。

此间,我还在“嘉兴建协”的公众号上开设了“日拱一卒”系列专栏——采用日更的形式,以建设工程相关的典型司法案例为主要导向,撰写名为“日拱一卒”的专栏文章,为建设施工企业提供最前沿的司法观点解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于2020年12月 29日正式公布以后,为便于会员们正确、深入掌握新解释,也是督促自身温故知新,我结合司法实践,就新旧司法解释的对比差异、条文沿袭、条文意旨与适用,陆续持续三个多月,对司法解释逐条进行了一一解读。期间有一家嘉兴的大型建企的主管还主动联系我,希望得到授权在他们企业的微信公众号平台转发该系列司法解释解读文章,得知这些东西能为会员读者们答疑解惑能帮到大家,我实属欣慰。

此外,我也积极参与到策划和组织各项重大活动中,包括我们法专委举办的《控制风险,创造效益——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控制重点》以及《建设工程施工中的证据管理》的建工法务知识讲座,也包括与市建协及其他兄弟单位一起举办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和破解政府投资EPC项目限价”论坛等。我们从法专委出发,又在这里凝聚,最终将服务成员、“建筑在行,法律护航”的精神升华,秉承所有“红船人、红船魂”应该具备的“红船精神”,坚持梦想,践行初心,服务好大家,矜矜业业建设好法专委这个平台。我也在这条路上,发挥着螺丝钉的作用,同时鞭策勉励自身,不断提升。

一路走来,或许困难重重,终是卯着一口气走下来了。再问我悔不悔当时的决定?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走?我不悔。为不确定的将来做出决定,并为之承担代价,没有好坏对错之分,这本身就是人生。比之选择更重要的,是人的精神坐标,一旦做出决定就要坚定地百折不挠地前进!"长风破浪会有时",现在的我,也终于成为了一名专业的建筑律师。

 

心之所向,自由

“开来而继往,明道不计功”,我在这条路上也得到了很多前辈的帮助,包括我的恩师、协会领导的信任和点拨,一些建企干事的包容和相授,以及一些伙伴的合作和互助,他们的经验是无价的,我在他们的基础上开辟未来的道路,用我自己的专业和身份谱写新的篇章。作为民进会员,我力争尽心履职,充分发挥民进会员的参政议政职能,用自己的专业,来反哺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力做一颗促进社会和谐、民主发展的螺丝钉。作为《嘉兴建筑业》刊物的责任编辑,我更加秉持着这种开明精神,以做好嘉兴建筑业的宣传标兵为己任。自2021年开年以来先后撰写过《关于“十四五”时期多措并举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大力推广光伏建筑助力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国财产保全制度的建议》等社情民意,从建筑专业法律人的角度代表建筑企业发声,得到了一定的反响。低头拉车,抬头看路,从大量履职和公益活动的案外角度,我也进一步看清自己的执业前路。

“人都是从无知的状态开始,慢慢变成后来的自己”,所以,是我们选择了未来,还是未来选择了我们?不问答案,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思考的目的不是答案,而是可能性。律师职业比其他法律共同体相对有更多可能性,有一定的选择权。我在这条路上能够有机会探索,能够更接近梦想,完成自我实现,创造价值,这是我的幸运。能够“不负初心,不负人民和社会”,恪守原则,这是我的坚持。回首自己当初回到家乡,回到“红船”诞生的地方,能够百折不挠地坚持奋斗,能够为社会和领域内的众人创造价值,这是我的骄傲。这份初心和骄傲最终反过来成为我砥砺前行的力量,让我在红船孕育的土地上坚定地走下去,谱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值此建党百年之际,我很荣幸,能以一个建设工程法律人的身份,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社会、服务集体、服务他人,为“建设嘉兴、护航红船”贡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想要历史继续辉煌下去,那就要开创新的历史。想要未来是光明的,那就要我们区创造更好的未来。过去的路,我不会忘,未来,我已经准备好了!

 

市建协法专委副秘书长(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嘉琦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