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9年度嘉兴市建筑业企业 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通知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文件
嘉建协[2019] 025号
关于组织评选2019年度嘉兴市建筑业企业
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筑业行业协会:
根据浙建协(2019)92号《关于组织评选2019年度浙江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负责,各协会和会员单位应严格按照《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条件认真组织推荐申报。
二、被推荐的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人员,必须具有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检验合格证明。
三、被推荐的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其获奖的省、市优质工程应为2016年1月1日后竣工并通过验收备案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签字为一致的项目经理,并需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获奖证书扫描件。
四、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1月3日止,过期恕不受理。
五、申报名额请按(附件4),对上年度完成总产值在二十亿元以上的企业,如确实符合评选市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条件的可增加1名。
六、市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评选范围为会员单位的企业,非会员单位的企业可先办理入会手续再申报。
附件:
1、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2、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表
3、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4、市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名额分配表
5、申报市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候选人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0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抄送:嘉兴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嘉兴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县(市、区)建设局、建设分局,市建协会长、副会长。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2019年12月4日印发
附件1:
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在项目施工、管理和经营中作出突出成绩,提高项目经理队伍的素质,决定开展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活动。为保证评选工作有序、公正的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是我市建筑行业授予企业施工项目经理的最高荣誉。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每年评选一次。由建筑业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推荐。
第三条: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推荐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类二级以上建造师;目前在项目经理岗位上工作的。
(三)重合同,讲诚信,能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圆满完成施工项目。
(四)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成本核算,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建设成本。
(五)严格执行五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环境控制)、四管理(合同、人员、信息、现场管理)、二协调(施工组织、总分包)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积极推广应用项目管理软件集成系统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六)严格工程质量管理,近三年来至少获得一项市级或二项县(市、区)级的工程优质奖,(含嘉兴市外获得的相应级别的优质工程)。
(七)施工现场管理好,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注重环境保护,没有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八)自觉参加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重视知识更新。
第四条: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推荐程序:
(一)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或市属建筑业企业,按本办法第三条所列条件,从本地企业中组织推荐或申报。
(二)推荐或申报须填写《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一份;申报表中优秀事迹一栏应结合推荐条件如实填报,并附有单项事迹材料。
(三)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经审查同意后,报送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秘书处;市属建筑业企业可直接报送市建协秘书处,由市建协秘书处审查把关。
(四)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有关部门对推荐或申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提请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秘书长会议审定,审定名单在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公示。
第五条: 评审纪律
1、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条件对推荐(申报)的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进行审核。在审核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和奖牌。并建议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获得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称号者,在两年内其负责施工的工程,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事故的,取消其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和奖牌,并建议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本办法由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
申 报 表
推荐单位: (加盖公章)
申报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建造师项目经理姓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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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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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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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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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 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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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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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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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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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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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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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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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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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资质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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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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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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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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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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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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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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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内负责 的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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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简历、业绩及奖惩情况: |
所在企业对推荐人评价:
(签章) 年 月 日 |
近三年负责工程业主的评价:
(签章) 年 月 日 |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审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地 域 |
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
备 注 |
嘉善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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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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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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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 |
8 |
|
桐乡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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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州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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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 |
8 |
|
经济开发区、港区 |
5 |
|
合 计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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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一、 各县(市、区)协会的统一推荐函原件。
二、 申报表。
三、 2000字以内业绩汇报材料。
四、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扫描件:包括本次延续注册部分。
五、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
六、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个人获奖证书包括:
1、 县(市、区)级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
2、 其它个人所获市级或县(市、区)级奖及证书;
3、 继续教育成绩单扫描件。
七、 工程项目部分:
1、 近三年负责项目经理任职任命文件扫描件;
2、 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备案表;
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 获省、市级优质工程奖证书及文件扫描件;
5、 获(省)市级或县(市、区)级安全标化工地文件及证书扫描件;
6、 近三年安全无事故证明原件;
7、 获省、市级奖优质工程奖的实物照片3张(其中至少二张为工程全景照);
8、 所报工程合同必须为近三年竣工或开工的工程;
9、 所报工程合同只需有工程名称、发包和承建单位、工程规模、工程开竣工时间、承建单位驻工地现场代表、发包和承建单位签字盖章部分的合同。
注:
1、 所有表格和资料必须用A4纸装订成册。
2、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计算机扫描件。
附件4:
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
推荐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