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文件
嘉建协[2018] 038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筑业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现就2019年度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竣工,在申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
二、申报时间:为了与申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相衔接,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申报资料必须在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前送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135号东七楼),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县(市、区)建筑业行业协会要严格按照《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9年)》(见附件1)申报条件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未获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
2.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在二年内不得申报嘉兴市“南湖杯”奖(优质工程);
3.工程虽已竣工但未投入使用的;
4.严重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规则、诚信缺失,受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5.工程建设中存在因商业贿赂受到刑事处罚的;
6、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附件:
1.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9年)。
2.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资料要求。
3.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2019年)申报表。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 南湖杯奖(优质工程) 评审工作 通知
抄送: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嘉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1:
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
评 审 细 则
(2019年)
一、申报嘉兴市“南湖杯”奖(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8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2.800座以上的影剧院;
3.100间标准客房以上的饭店;
4.单位工程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等;
装配式建筑工程单体5000平方米及以上,小区15000平方米以上,装配化率不低于30%(装配化率是指采用装配式构件、部件数量占建筑物同类构件数量的比率);
公共建筑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旅游服务、客运、办公、会展及纪念性等工;
住宅工程包括:单体高层住宅、单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工程;
5.1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建筑群体,2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旧城改造中10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8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建筑;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
6.单体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或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7.单体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
8.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建安工作量在5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9.面积偏小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申报嘉兴市“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应以设计图中的建筑总平面图或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其报建手续为依据,不得人为地任意分割或合并,以确保工程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完整性。
三、申报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县(市、区)和嘉兴市创优计划;
2.工程规模达到要求;
3.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经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
4. 严格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具有市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5.工程应获得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6.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正确、完整;
7.在施工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具有市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8.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等问题;
9.工程(包括装饰)已在2018年6月30日前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
10.住宅小区、群体工程的绿化、道路及室外工程已按小区规划基本形成;
11.民用建筑工程(含住宅)应装修全部完成,具备使用功能要求,且投入使用。推行住宅全装修,住宅工程应满足入住条件(管道终端的相关设施及洁具应安装到位,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入住率达到或大于50%;
12.甩项工程不得参评当年“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经二次装修的工程必须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不得影响结构安全,不得改变使用功能;
13.工程的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中的4项(含4项)以上。凡是获得市级(含)以上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获得市级(含)以上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在施工中形成国家级、省级工法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评定“南湖杯”奖(优质工程);
14.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建筑节能的施工,并完成相应的系统节能检测的要求,质量符合规范规定标准;
15.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规定,申报“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为结构优质工程,并已获得嘉兴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
16.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获得县(市、区)级的优质工程或嘉兴市本级的优秀工程,并具有市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17.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和QC小组活动,所取得的QC小组成果获得市级(含)以上表彰,或被评为市级(含)以上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
四、申报 “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备案进嘉的建筑业企业;
2.住宅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主承建单位。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⑴ 在小区(群体住宅、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8000平方米(群体建筑不少于6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4000平方米);
⑵ 当有两个以上施工总承包单位符合⑴条件,且两个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个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⑶ 当参加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每个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建的建筑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申报,可选择二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4.申报“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的参建单位除工业项目、大型建筑和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外,原则上选择二个单位;当工程规模特别大且施工难度较高时,可酌情申报三个参建单位,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参建单位所参建部分的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参建的土建(含装饰)工作量或建筑面积占该工程建安工作量或总建筑面积的15%以上。如建安工作量在10%至15%之间,但装饰工作量在300万元以上,也可报参建;参建的安装工程工作量应在200万元以上(参建单位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单位,其承建的工作量或建筑面积达到总工作量或建筑面积10%以上(应出具证明),且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
(3)参建单位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程序如下:
1.资料初审: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工程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确定南湖杯奖(优质工程)复查项目数量;
2.现场复查:在专家库中抽选专家人员,组成复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复查,内容包括:
⑴ 听取用户(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⑵ 复查实体工程质量,对工程有渗漏的则一票否决;
⑶ 查阅工程有关资料,对资料严重失实、弄虚作假的工程则一票否决;
⑷ 检查反馈并与当地协会交换意见;
⑸ 对复查工程进行综合评价,对发现工程甩项、未投入使用的则一票否决;
⑹ 写出复查工程的优缺点,对有关技术数据进行统计;
⑺ 工程复查结束后,按工程质量排序进行汇总。
3.市协会根据每个复查组复查结果进行统一综合汇总,并向市建筑业管理局汇报复查情况。
4.评委评审:从南湖杯奖评委专家库中抽选专家组成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程如下:
⑴ 听取申报材料初审情况汇报;
⑵ 听取复查组对工程质量复查情况汇报;
⑶ 查看工程复查资料;
⑷ 评委评议;
⑸ 采用实名制投票初步确定获奖工程。
5.网上公示:经评委会评定的获奖工程名单在网上公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向市建筑业管理局汇报确认后,正式公布获奖工程名单。
对已经获得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如在三年内发生渗漏水的,市协会组织调查核实后,经专家委员会讨论研究提出建议并向市建筑业管理局报告同意后,取消该项目的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称号,收回奖状、奖牌、奖杯并予以通报。
六、申报资料的规定:申报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认真填写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2019年)申报表(表式附后)及有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名称必须用全称(应与公章相符),工程名称应填写完整、准确。经工程所在地建筑业行业协会或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
附件2:
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
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要求:
1.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2019年)申报表(可在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网下载),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装订在申报资料中,另一份单独装订。
2.工程照片采用数码照片的JPG格式,照片像素应在3M及以上,能够反映工程质量特色,其中应当有反映工程全貌的立面照片不少于3张,不得使用扫描件,不得经过加工合成。
3.工程平面图:应当提供地下室、底层、顶层、屋面以及标准层的平面图,必须有一份建筑立面图和剖面图。
4.申报表中填写的单位、人员及联系电话应准确,盖章应清晰。
5.申报资料应当装订成册。并将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2019年)申报表的电子版及工程照片录制存储在U盘上。
二、申报资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1.申报资料封面(式样附后)
2.目录(注明页码)
3.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2019年)申报表(1份)
4.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扫描件)
6.建设工程土地使用证(扫描件)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扫描件)
8.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证明文件(复印件)
9.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复印件)
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2.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3.民用建筑生活饮用水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1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1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
16.嘉兴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证明文件(复印件)
17.单位工程县(市、区)级优质工程或嘉兴市本级优秀工程证明文件(复印件)
18.承建(含参建)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19.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证明资料
20.工程开展QC小组活动成果获奖证明资料(复印件)
21.工程建设创优活动总结文字资料
22.工程平面图
23.工程照片
申报资料封面式样:
2019年度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
(优质工程)申报资料(黑体、二号)
(工程彩色照片)
|
(申报工程名称)×××××(黑体、小二)
(申报单位)×××××××(宋体、三号)
二○一九年××月××日(宋体、三号)
附件3:
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
(优 质 工 程)
(2019年)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申报企业
企业税号
申报日期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主承建单位填写,应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
2、申报理由按“南湖杯”优质工程必须符合的条件逐项填列。
3、企业名称(含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应填全称并加盖公章,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分类填写。设计单位是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单位;监理单位是指承担主体结构工程监理的单位。
4、竣工时间是指企业按工程合同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向业主提出竣工报告,业主已接受竣工报告的时间。主承建单位或主要参建单位项目经理可填写二名。
5、竣工验收时间是指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质监、环保、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并通过验收的时间。
6、工程质量评价是指企业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自评的质量等级和监理单位对相关部位的评价意见。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业主提出评价意见。
7、申报住宅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应另附每个单位工程质量评价表。
8、工程获奖情况是指获得县(市、区)级的优质工程或嘉兴市本级的优秀工程。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表1-1
主承建单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法人代表 |
|
||||||||
承接项目时企业名称 |
|
专业类别 |
|
|||||||||
地 址 |
|
邮 编 |
|
|||||||||
项目经理 |
|
建造师证编号 |
|
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
邮 箱 |
|
|||||||
企业名称 |
(公章) |
法人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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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项目时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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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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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邮 编 |
|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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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证 编号 |
|
身份证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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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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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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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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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建单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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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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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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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证 编号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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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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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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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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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
(公章)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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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邮 编 |
|
|||||||||
项目经理 |
|
建造师证编号 |
|
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
邮 箱 |
|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表1-2
勘察单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
资质等级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地 址 |
|
邮 编 |
|
|||||||||||
设计单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
资质等级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地 址 |
|
邮 编 |
|
|||||||||||
监理单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
资质等级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地 址 |
|
邮 编 |
|
|||||||||||
项目总监 |
|
执业证书编号 |
|
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手机 |
|
邮 箱 |
|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公章) |
联系电话 |
|
||||||||||
地 址 |
|
邮 编 |
|
表2
申 报 理 由 |
|
工 程 概 况
表3-1
工程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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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编号 |
|
||||||
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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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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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
层次(地上/地下) |
/ |
工作造价(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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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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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开工时间 |
|
实际竣工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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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 工 验 收 时 间 |
|
结构类型/总高 |
/ |
||||
获得县(市、区)级优质工程或嘉兴市本级优秀工程的时间及授奖单位 |
|
获市文明标化工地时间、文件号 |
|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
表3-2
序号 |
检查项目 |
地基与基础 工程 |
主体结构工程 |
屋面工程 |
装饰装修 工程 |
安装工程 |
建筑节能 工程 |
||||||
应 得 分 |
实 得 分 |
应 得 分 |
实 得 分 |
应 得 分 |
实 得 分 |
应 得 分 |
实 得 分 |
应 得 分 |
实 得 分 |
应 得 分 |
实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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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性能检测 |
40 |
|
40 |
|
40 |
|
30 |
|
40 |
|
40 |
|
2 |
质量记录 |
40 |
|
30 |
|
20 |
|
20 |
|
20 |
|
30 |
|
3 |
允许偏差 |
10 |
|
20 |
|
10 |
|
10 |
|
10 |
|
10 |
|
4 |
观感质量 |
10 |
|
10 |
|
30 |
|
40 |
|
30 |
|
20 |
|
5 |
合 计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
6 |
各部位权重值实得分 |
A=地基与基础工程×0.10= |
B=结构工程评分×0.40= |
C=屋面工程评分×0.05= |
D=装饰装修工程评分×0.15= |
E=安装工程评分×0.20= |
F=建筑节能工程实得分×0.1= |
||||||
7 |
单位工程质量评分(P竣): 附加分值(G): P竣=A+B+C+D+E+F+G= |
单位工程质量评价结果
项目名称: 表3-3
建设单位 |
|
勘察单位 |
|
||
施工单位 |
|
设计单位 |
|
||
监理单位 |
|
|
|
||
工程概况 |
|
||||
工程评价 |
|
||||
评价结论 |
|
||||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年 月 日 |
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表表4
使用单位意见: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
工程所在地建筑业行业协会或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委会评审意见:
评审委员会主任: 年 月 日
|
表